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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0205-2023-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西湖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8-0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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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依据依据《关于印发南昌市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洪府发〔20223号)《中共西湖区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实施办法》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分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决策部署,以规范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为重点,不断提高区人民政府集体决策的质量和水平。

第二部分是事项主要内容,分别明确了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和干部奖惩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及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的具体内容。

第三部分为集体决策程序,将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酝酿决策过程、集体决策过程和实施决策过程分别进行了明确。

第四部分为决策的执行和监督管理,以确保区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执行落实到位。

    第五部分为决策的责任追究。

    第六部分为其他要求

三、征求意见情况

我办已征求40余家相关单位意见,除区财政局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外,其他单位均无意见。同时,对文件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均无异议。

四、与市政府《制度》区别

鉴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属于原则性极强的刚性制度,故区级实施办法在表述上整体与市级制度保持一致,重点是结合区情实际,针对区级不具备职权的内容作出相应的调整,以及大额资金使用中涉及的金额标准作出了相应下调。主要有以下几点:

1.删除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荣誉市民授予事项等不具备相应职权的表述。

2.“重大项目安排中,涉及市区大片区项目用地划拨、工业项目用地出让,以及出台封闭运行的土地收益分配政策相关事宜,对应修改为涉及区政府招商引资业态需求及辖区规划建设要求,需要提出拟设置的宗地出让业态条件等。

3.“大额资金使用中:

1)政府投资项目研究决策的单个项目金额标准由总投资超过1000万元对应修改为总投资超过100万元

2单个项目总投资超过1亿元的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对应修改为单个项目概算总投资在400万元以上的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总体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情况按照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在相关会议上研究、通报

3)单项使用未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标准由“2000万元以上对应修改为“100万元以上

4)争取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时,要求本级配套资金事项标准由“3000万元以上对应修改为“100万元以上

5市级出资监管企业的增资单次超过3000万元或年度累计超过1亿元的事项对应修改为区级出资监管企业的增资单次超过100万元或年度累计超过300万元的事项

6市级出资监管企业(含下级)单个项目投资总额主业超过1亿元、非主业超过2000万元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及固定资产投资,非主业超过2000万元的增量经营性资金使用;市级出资监管企业(含下级)单次超过3000万元或年度累计超过1亿元的产权、资产对外转让对应修改为区级出资监管企业(含下级)单个项目投资总额主业超过400万元、非主业超过100万元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及固定资产投资,非主业超过100万元的增量经营性资金使用;区级出资监管企业(含下级)单次超过100万元或年度累计超过300万元的产权、资产对外转让

4.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增加了区长办公会议


联系单位:南昌市西湖区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91-8656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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