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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0316-6163-4351-4336-436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湖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9-07-1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关于印发西湖区防汛排涝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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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镇政府、各街办,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西湖区防汛排涝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第五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74

(此件主动公开)

西湖区防汛排涝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为了防止和减轻洪水灾害,保障人民生命及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

(二)本预案是区防汛排涝指挥机构实施防洪排涝指挥、调度、组织抢险、救灾的依据。

(三)本预案遵循的基本原则是:贯彻行政主管负责制,坚持以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救为方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防治。

(四)责任范围

1.区防洪排涝实行由区防汛排涝指挥部负总责。区防汛办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桃花镇、朝阳洲街办、桃源街办、朝农街办负责本辖区赣东大堤责任段巡堤查险工作。

2.赣江流域7.9公里赣东大堤西湖责任段北起中山西路口、新洲闸旁,与东湖区所辖堤段相连接,南至生米大桥,与南昌县东新乡所辖地段相连接,属我区防洪责任段。是保护南昌市抗衡外洪水位的重要屏障,属江西省特等圩堤。

第一责任人:刘海祥(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电话:13607080955。

第二责任人:聂春华(区城建局局长);电话:13767012345。

3.朝农街办:负责赣东大堤城区责任段(沿江南路)生米大桥—九洲大道(西)3.1公里。

第一责任人:张力(朝农街办主任);电话:18970069918

第二责任人:周启斌(朝农街办党委委员、副主任);电话:13807088299。

4.桃花镇:负责赣东大堤城区责任段(沿江中路)九洲大道(西)—朝阳水厂取水泵房3.8公里

第一责任人:郑涛(桃花镇镇长);电话:13767158108。

第二责任人:涂国荣(桃花镇信息维稳专干);电话:13907099515。

5.朝阳洲街办:负责赣东大堤城区责任段(沿江中路)朝阳水厂取水泵房—南昌水政码头600米。

第一责任人:郑鸿(朝阳洲街办主任);电话:13970002963。

第二责任人:邓建国(朝阳洲街办综治专职副主任);电话:13732999280。

6.桃源街办:负责赣东大堤城区责任段(沿江北路)南昌水政码头—中山西路400米。

第一责任人:龙冰(桃源街办主任);电话:13970819976。

第二责任人:李森强(桃源街办劳保所所长);电话:17779155208。

综上4个防汛责任单位,汛期来临之前要召开辖区单位防汛工作会议,成立防汛排涝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汛排涝应急预案,按照区防总下达防汛物资储备任务计划,抓好物资储备,组织辖区“三包”单位巡堤检查。

(五)防汛组织及职责

组建区防汛排涝指挥部。总指挥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刘海祥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区人武部副部长胡宁辉、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仰玉文、区城建局局长聂春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卢兰萍同志分别担任。指挥部下设防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建局,由区城建局喻斌(副科级)兼任区防汛办主任。桃花镇、朝阳洲街办、桃源街办、朝农街办防汛排涝分指挥部组成人员由各单位组织,并负责制订本辖区防汛排涝预案,组织抢险队伍,划分防汛任务,落实抢险救灾措施,清理和补充防汛物资。

区政府办公室、区城建局负责防汛排涝办公室日常工作,并向各级防汛指挥部提供适时水文和有关水文预报,提供重大天气过程预报和适时气象信息。

区人武部负责全区民兵、预备役防汛排涝队伍的组织和调遣工作。

区纪委监委负责防汛排涝期间的纪律监察工作。

区委宣传部和区文广新旅局负责协调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等新闻单位,根据防汛指挥部提供的汛情,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信息。

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协助西湖交警大队、交警直属二大队负责确保汛期道路通畅及防汛抢险人员和物资的运送。

区房管局、区城建局负责全区危房的检修和人防工事的检查、除溢加固工作受灾群众的疏散工作。

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教科体局等部门共同负责做好灾区群众的生活供给、医疗防疫、学校复课以及恢复生产等救灾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应急处置、救援,紧急疏散人员。

区城管局负责行政执法及灾区的环境卫生工作。  

西湖公安分局负责安全保卫和社会稳定工作。

桃花镇、各街办除负责做好本辖区的防汛排涝工作外,接受区防汛排涝指挥部赋予的其他任务。

赣东大堤城区管理处负责汛期技术指导工作。暴雨期间督促朝阳1号、2号电排站启排。

二、洪涝特征和历史灾害

(一)洪水特征

对西湖城区形成洪水威胁并造成洪涝灾害的洪水来源主要为赣江洪水、鄱阳湖洪水等内河洪水。

赣江洪水由暴雨形成,洪水的季节性和时空分布规律与暴雨基本一致,每年3—4月开始发生洪水,但峰、量一般不大。5—6月进入主汛期,为洪水主要发生季节,尤其以6月峰量为最大,8-9月由于受台风影响,也会出现短时洪水。赣江高水位出现时间主要在4-7月间,其中最高水位发生在6月份占年总数的41%。赣江洪水过程线形状有单峰和复峰,复峰型洪水近60%,洪水历时一般为15—20天。单峰型洪水历时一般为10—15天。

鄱阳湖洪水由省内赣江、抚河、信河、饶河、修河五河来水和长江洪水倒灌顶托形成,受五河和长江洪水双重影响,洪水持续时间长。4-6月湖水随五河洪水上涨,7-9月因受长江倒流或顶托,使湖区维持高水位,10月后随长江洪水结束湖水位逐渐降落,因此4-9月鄱阳湖可能出现高水位,对南昌赣江河段将产生顶托作用。

(二)涝水特征

当外河水位高时,区内来水不能自排而形成涝水。据赣江南昌站实测资料分析,在赣江出现年最高水位时,同日南昌市降雨量一般不大,但高水位期间遭遇大暴雨的机率约占18%。在南昌市最大1日暴雨发生期间,同期遭遇赣江最高水位的年份有1953、1962、1964、1977、1995、1998等年份。在日降雨量超过100毫米的年份里,同期遭遇赣江水位超过20m的年份约占20%,由于赣江流域汇水面积大,洪水历时长,市境赣江河段最高水位持续时间也较长(包括鄱阳湖高水位顶托影响),从而导致城区涝灾发生频繁。

(三)历史洪水概况

1954、1962、1968、1982等大水年份,除八一堤外,其他水利工程大部分漫决,受灾损失主要为农作物。洪水影响最大的年份为1998年。当年南昌地区6-7月降雨量异常集中,7月23日出现208.9mm的历年最大日降雨量,此时赣江河段和鄱阳湖水位居高不下,使赣江洪水水流渲泄不畅, 1998年南昌站最高水位24.55米,在实测系列中排列第四,南昌站警戒线以上高水位持续了1个月。2010年赣江南昌水位23.10米,滨江1号楼基建工地出现10多处泡泉,用卵石2万方进行反压。

三、洪水防御方案

(一)洪水量级划分

根据南昌市城区防洪工程现状,南昌市赣东大堤现状防洪能力抵御100年一遇洪水,外洪选择赣江南昌水位站为南昌城区防洪控制断面,南昌雨量站为治涝暴雨控制站。南昌站各频率的洪水位,年最大1日暴雨量值如下表:

南昌站各频率水位、最大1日降雨量值

频率p%

1

2

3.3

5

10

20

水位(m )

25.70

25.27

25.05

24.29

24.28

雨量mm

241.4

218.5

204.5

186.8

161.9

136.1

赣江南昌水位站警戒水线23.00m,实测最高水位24.80m。(吴淞高程)

根据现状防洪治涝能力和各频率的水位、雨量值,对南昌市赣东大堤而言,当南昌站水位达到或低于25.70m时(p=1%)为标准内洪水,南昌站水位超过25.70m时为超标准洪水;对标准内洪水,按水位高低分四种情况对待:洪水超警戒线0.5m以内时,超0.5m-1.0m时,超1.0-1.5m时,超1.5m 以上时。

本防洪预案涉及的范围主要为标准内和超标准洪水位(日暴雨量)的防御方案。

(二)标准内洪水防御预案

1.标准内洪水的防洪组织安排

1)洪水位超警戒线0.5m以内时,桃花镇、朝农街办、朝阳洲街办、桃源街办按照汛前划分的责任堤段,组织人员做好巡堤查险工作,遇有情况要及时处理并按要求报告。

2)洪水位超过0.5m -1m时(不含1m)

此时桃花镇、朝农街办、朝阳洲街办、桃源街办组织人员开展巡堤查险,加强防守,市区防总(指)进行督查阶段。

一是防汛指挥及成员深入现场,人员到岗到位,加强巡堤查险工作,领导一线指挥,工程技术人员待命,作好抢险准备。

二是西湖区防办由一名副指挥坐镇指挥,区防指分配到各堤段人员到指挥部报道,区防指派出督导组到有关分指挥部、堤段开展督导工作。

三是桃花镇、朝农街办、朝阳洲街办、桃源街办要在圩堤设立临时防汛分指挥部。

四是根据圩堤情况,按每公里上10-30人标准,由各单位干部带队并组织人员上堤开展巡堤查险,白天一起上,晚上分班守夜。

3)洪水超过警戒线1-1.5m时

此时为重点防守阶段,区防汛指挥部会同区纪委监委进行督察。

一是区防汛排涝指挥部派出1—2名指挥现场督导,参加现场指挥、指导,各级抢险突击队整装待命,做好抢险准备。请求市水利局赣东大堤管理处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巡查。

二是区防指正副指挥、成员全部到岗到位,领导成员按分工到一线指挥调度,成员单位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

三是各分指挥部领导、分配到堤段上的人员全部上堤。

四是根据圩堤责任段长度和圩堤情况,防汛责任单位按每公里30-50人标准,配齐巡堤人员,同时,准备好一支抢险队伍待命。巡堤查险工作由防汛责任单位干部带队,坚持24小时来回巡堤查险。

4)洪水位接近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时,宣布防汛处于紧急状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战斗。

一是区防汛排涝总指挥部坐镇区防总指挥,区领导按分工到一线指挥。

二是区城建局所有人员全部上岗就位,防汛抢险突击队集中吃住,工程技术人员到责任地段进行蹲点防守。干部不准离开南昌外出,防汛值班实行双班制(正常班、加强班)抢险预备队做好出发准备。

三是分指挥部全体人员和社区干部全部到位。

四是堤段的1、2、3类险工险段,包括新发现的险情及大小穿堤建筑物,每处必须派出专人24小时守护,并有防汛责任单位负责人带队。

五是巡堤查险人员每公里不少于50人,由各分指挥部干部带队,坚持24小时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确保抢险车辆交通畅通。

六是桃花镇、朝农街办、朝阳洲街办、桃源街办分指挥部集中2—3支抢险突击队,每队30—50人,交通工具3—4辆(卡车),车上装好卵石、草袋等备料,接到抢险命令立即出发,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抢险。

2.标准内洪水防御对策、措施

标准内洪水的防御对策措施为:建立和健全区防汛指挥机构,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加强防汛治涝工程建设,充分发挥现有防洪工程的防汛保安作用,在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的共同作用下,调动全社会力量,确保我区防洪安全万无一失,具体的对策措施包括:

1)按照“防汛条例”和“河道管理条例”的要求,每年汛前及汛期加强对防洪工程的检查和检测,重点检查险工险段,穿堤建筑物和工程重点部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加强水情、雨情观测,准确、及时传递水情信息(含水位、流量及洪峰时间),及早掌握水情动态和可能发生的洪水(暴雨)量级。

3)备足防汛物资、器材,汛前检查防汛物资和器材的储备落实情况。

4)加强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的职责检查,落实工程管理单位的防汛岗位责任制,完善工程调度运行技术规程。

5)落实区各防汛责任单位的责任目标,检查防汛物资储备和落实情况,进行防汛抢险的技术培训。

(三)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

1.超标准洪水特征

南昌市出现的超标准洪水包括赣江下游干流出现超标准洪水、赣东大堤失事,超标洪水或某段溃口时出现的突发性大洪水,都将直接危及南昌城区安全,一旦发生上述洪水,西湖区进入防汛紧急状态,实施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

2.防御超标准洪水的防洪组织安排

当出现超标准洪水时,全区应根据市防总的命令,进入防洪危急阶段,进行总动员,发动一切力量进行抗洪抢险,除按防御超历史洪水位时的措施外,还要加大抗洪力度。区防洪队伍全部集中吃住或组织上堤抢险,巡堤查险人员按每公里不少于80人的标准配足,坚持24小时来回排查,必要时,向上级和部队请求支援。

3.充分发挥非工程措施的作用

当出现超标准洪水时,一方面应努力挖掘防洪工程潜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防洪保安作用,另一方面应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通过政策、法规、管理等手段积极防御超标准洪水。

1)洪水预报系统。加强观测,及时采集、掌握暴雨、洪水强度、量级、分布范围、水利工程蓄水情况以及暴雨、洪水过程,为防洪决策提供可靠、及时、准确的信息,防洪抢险争取主动。对防洪工程设置的非信息采集点的观测点,应按防汛要求定时逐级上报数据,遇到特大暴雨和洪水时,增加报告频次,并利用报警系统或通过媒体向全区发出警报。

2)人员财产转移预案。当发生超标准洪水和突发性洪水时,应根据区内地形特点和交通条件,按就近、就高的原则,及时将人员、财产、物资撤退、转移和安置,转移距离一般为1-2公里。

3)抢险救灾预案。防洪排涝指挥部应根据洪汛灾情实际,负责组织安排防汛救灾组织,其组织由水利、公安、交通、应急、城建、卫生、邮电等部门构成。水利部门负责防汛救灾抢险技术指导,公安部门负责治安保卫及交通管制,人武部、街办等部门负责组建抢险队,交通部门负责车辆调配,卫生部门负责救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防疫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灾情调查核实,落实救灾钱物。

4.赣江河段出现超标准洪水时的防洪预案

1)动员全社会力量参加防洪抢险,加高加固堤防,抢堵缺口和垭口,增加险工险段和穿堤建筑物的巡查力度,充分挖掘现有防洪设施的防洪潜力,对特别重要的堤防应严防死守,确保重要圩堤万无一失。

2)赣东大堤西湖区城区段是朝阳洲地区的重要防洪屏障,在全力做好该堤防守的同时,为防万一,视水情变化,应组织力量在抚河故道加筑第二道防线,同时组织民兵预备役抢险队员沿朝阳水厂和青云水厂防洪围墙抢修子堤,以保护南昌市的供水安全。

3)遇特殊紧急情况,突击在船山路抢筑长600-800米的子堤,作为第三道防线,子堤高1-3米,面宽1.5-2米,边坡1-1.5米,力保主城区不浸水。

四、排涝工作

(一)汛期即将来临,为做好汛期前暴雨防汛等工作,确保我区城区道路排水畅通,西湖区防办要采取五项措施全力应对持续暴雨天气,确保安全度汛。一是认真履行防汛职责,强化防汛值守。严格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轮守值班,确保信息畅通。二是从实际出发,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完善全区防汛排涝工作预案三是落实防汛物资的储备,督促区市政管理所加强对水泵、发电机组的维护保养,积极应对易积水地段突发情况的处置。四是加强与省、市气象台的联系,掌握天气动态和雨情、水情的变化,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五是做好应对大暴雨侵袭等突发事件的准备。区市政管理所要按照市城区城市管理专项考核的标准,开展对本辖区市政道路冬季大清掏专项治理,特别是对我区易积水地段,如:朝阳中路、抚生路沿线、朝阳小区、喜盈门建材市场门口、红苗小区、珠宝街、陈家桥、马家园等低洼易积水地段进行清掏和疏浚,并对各积水点增派人员设立警示牌,指挥过往行人和车辆,区园林所加强与市水利局孺子亭排水站的联系与协调,暴雨来临之前降低西湖水位,确保孺子路沿线不积水。

(二)朝农街办负责本辖区防汛排涝工作,积极做好本辖区桃花河漂浮物的打捞工作,确保桃花河朝农街办段畅通。

(三)桃花镇负责本辖区防汛排涝工作,注重抓好东、西、南桃花河的整治及河面保洁。一是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自责任段桃花河的水浮莲、河面漂浮物进行打捞,对涵、闸进行疏通,基本保证河道的正常排水。二是河道沿线各有关村要积极配合桃花镇城管执法中队对私自占用和堵塞河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控和处罚。对河道两岸违法占用的砂场进行清理。

(四)十字街街办、桃源街办要加强对各行政区龙河段水面的保洁,对水面漂浮物要及时打捞,确保龙河畅通。

(五)赣东大堤城区管理处要加强对大堤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积极协助区防汛指挥部抓好防汛工作,充分发挥水利专业技术部门的职能作用。

(六)桃花镇、朝阳洲街办、桃源街办、朝农街办要加强与辖区单位的联系,做好防汛排涝协调工作,并制订本辖区防汛排涝应急措施和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方案。对本辖区的排水、排涝设施存在问题,而又无法解决的,各单位必须拟出专题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报上级审批。

(七)区房管局必须做好对危险房检修工作,特别要注意低洼地带房屋安全度汛。汛前要对全区危房进行一次清查,并上报清查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区人防办必须在汛前认真检查一次全区防人防工程,并上报检查结果,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五、抢险队伍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和设施以及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各级防汛抢险队伍按第一、第二、第三梯队组成。汛期主要由第一梯队人员上堤,责任段单位自行组织防守;当洪水达到警戒水位时,调用二梯队,指挥部领导带队;当洪水超出警戒水位时,调用第三梯队,由党政主要领导带领布防,做到全民动员,全力以赴,严防死守。区人武部负责组建三个梯队6000名民兵、预备役人员的防汛队伍,适时进行必要的实战训练。抢险突击队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调配,集中待命,随时听候调配。

六、防汛物资

根据市防洪抗旱指挥部防汛物资储备计划任务的要求,区防办储备编织袋0.5万条、卵石0.04万立米、块石0.012万立米、救生衣30件、便携工作灯2只、电缆350米、高架灯6只、发电机组2000千瓦;桃花镇储备草袋1.2万条、编织袋0.3万条、卵石0.18万立米、块石0.2万立米、编织布0.14万平米、救生衣100件、木桩4立米、便携工作灯10只、铅丝4吨、钢管4吨;朝农街办储备草袋0.9万条、编织袋1.5万条、卵石0.13万立米、块石0.15万立米、编织布0.14万平米、救生衣100件、木桩3立米、便携工作灯5只、铅丝3吨、钢管3吨;朝阳洲街办储备编织袋0.5万条、卵石0.02万立米、救生衣50件、便携工作灯2只;桃源街办储备编织袋0.5万条、卵石0.02万立米、救生衣50件、便携工作灯2只。

七、安全疏散工作

要严密监测水情、险情变化,在危急情况下做到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危险区人民群众的安全疏散,千方百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力争使灾害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疏散转移工作按照就近、就高、就地;先老、弱、妇、幼后其他人员;先国家机要文书和贵重文物后基本生活和生产物资器材疏散转移的原则进行。

八、医疗救护

由区卫健委负责医疗、救护、防疫队伍的组建和药品的筹备,保护抗洪抢险人员的健康,预防、控制灾区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区政府和防汛排涝指挥部派出医疗救护人员到灾区进行治病救伤和开展防疫免疫工作。

九、汛期工作制度

(一)巡制度。汛期安排专人定点定时巡查重点防洪堤和河段,及时了解防守堤段情况,巡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查办法各项规定。巡队伍由朝农街办、桃花镇、朝阳洲街办、桃源街办防汛指挥部组织,“三包”单位对分管责任段进行巡逻,每100米不少于10人,分2-3班,24小时不间断。

(二)值班制度。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在汛期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坚守岗位,了解巡查情况,解决发现的问题,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向上级汇报重要情况。

(三)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上一班的人员必须在已巡查的堤防段将出现的问题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对尚未查清的可疑险象要共同巡查一次,详细介绍其发生、发展变化情况。

(四)汇报制度。要向带班领导汇报巡查情况,发现险情随时上报并进行处理,抢险情况要及时上报。水位在警戒线以下(23.0米以下),区防汛指挥部每三天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一次水位情况;接近警戒线,每天报一次;超过警戒线,根据洪水上涨速度,每天报三次或每小时报一次。区政府办公室收到水情报告后,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五)信息上报制度。灾情信息上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受灾范围、人口,以及对农林牧渔业、水利设施等方面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六)奖惩制度。对防洪工作作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的要给予批评,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情节、后果严重的要依据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七)总结。各级防汛机构应对防洪预案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和防洪新技术、新方法,及时进行总结交流,并汇编成文字材料。对防洪堤加固工程量、所用材料、资金、灾害损失等情况应及时记录,按国家规定的报表要求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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