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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昌市西湖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07-13 09:48
  • 来源: 西湖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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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昌市西湖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

桃花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直  各单位:

《南昌市西湖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  组织实施。


南昌市西湖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

(2021—2023 年)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着力打造 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  动西湖区加快实现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以加快服务型政府和智慧政务建设为主线,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导向,以打造政务环境、市场环境、金融环境、创新创业环境、法治环境和生活生态环境为重点,着力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营商环境整体水平系统性提升, 擦亮西湖服务这块“金字招牌”,真正让企业在西湖投资放心、发展安心、干事顺心、创业开心、生活舒心。在我省全力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的征程中充分彰显省会主城区主担当和贡献西湖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作为衡量工作成效 的唯一标准。在改革中主动换位思考,变“我要怎么办”为“企

业和群众要我怎么办”,真正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注重企业体验、再造审批流程、创新支持政策,努力创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营商环境。

坚持对标一流。积极对标国际国内先进理念、领先标准和最 佳实践,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和贸易环  境,持续提升综合竞争力和开放发展能力,争当建设开放型经济  新体制的“排头兵”。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企业在设立、建设、运营、发展等全生 命周期涉及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靶向攻坚、精准发力、综  合施策,不断固化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形成西湖优化营商环境新格局。

坚持依法依规。把依法行政、依法用权、依法办事贯穿于优 化营商环境的全过程,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  为,持续推进“法治西湖”“诚信西湖”建设,为各类市场主体  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三、行动目标

2021 年,全面改善阶段:积极借鉴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的先进经验,紧扣突出问题,精准施策、持续发力,60%以上的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政务服务、纳税等方面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并形成比较优势,全区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大幅改善。

2022 年,持续巩固阶段:区级政务服务事项 90%以上实现“一网通办”,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政务服务、纳税等方面服  务持续改进,全区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明显提  升。

2023 年,迭代升级阶段:全面强化各项制度措施,着力实现全区营商环境的全面整体提升及营商环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可供复制、借鉴的西湖经验。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一网通办”,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政务服务、纳税等方面服务水平在全省位居前列,全区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

四、重点工作

(一)营造高效务实的政务环境

1.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开办企业效率,将税务部门涉企 事项向区本级政务大厅集中,推行新开办企业核发执照、公章刻  制、税务登记、申领发票全流程“一站式”审批服务,2021 年底前对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新开办企业所有手续实现全  流程“1 个工作日常态化、0.5 个工作日最优化”。简易注销办理时限压缩至 1 个工作日完成。探索为区内新设立企业提供一套免费企业公章,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打造企业开办全程网办  服务生态链,实现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申领、社保登记、印章刻  制、涉税办理、银行开户等所有环节全程网办。进一步放宽市场  主体登记条件,实行企业开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利用“区块链+政务服务”平台,完善电子证照综合应用。(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西湖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

2. 提升投资审批服务效率。精简、合并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推行容缺后补、告知承诺审批改革,经申请人书面承诺,办理施工许可证可容缺受理,在相关审批事项办结时限前补齐相关申报材料即可,实现一般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 70 个工作日以内。深化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办理改革,深入推进联合图审和联合验收。推行标准地出让,实现“拿地即开工”。  规范中介服务质量与时限,建立市场开放、竞争公平的网上中介超市。推行中介联合体服务模式,彻底破除红顶中介垄断。实施“证费分离”,支持企业以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牵头单位: 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西湖分局、区城建局、区人社局、区发改委等区直各有关单位)

3.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改革。编制发布区、街道(镇)、社 区(村)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定标准化办事指南、操作流  程,实现三级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  料、中介服务等要求一致。全面梳理证明事项,明确或清理兜底  条款,公布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及办理指南。整合全区政务信息系  统和数据,梳理事项目录和数据资源目录,推进数据开放共享。  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覆盖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线上“一事一评”、线下“一次一评”。完善差评整改工作机制和  申诉复核机制,实名差评事项诉求合理的 1 日内整改到位,努力实现回访满意率 100%。优化非紧急类热线整合方式,实现“统一受理、分类交办、限时回复、统一回访、追踪落实”,开通营商  环境专线,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诉求。[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  局、区政府办,配合单位:区城建局、区人社局等区直各有关单  位,各街道(镇)]

4. 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继 续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扩大“不见面审批”标准化  覆盖面。建立代办服务制,公布代办事项目录清单。实现服务事  项“应上必上”全覆盖,2021 年底前,具有依申请特征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100%实现“应进必进”,100%实现“综  窗服务”,审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提速 60%,审批材料压减 30%以上。到 2021 年底前,6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2022年 90%以上依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次登录、全网通办”。探索无人干预智能审批,重构审批业务流程,对裁量基准进行细化和量  化,实现系统自动审批。推行重大项目项目经理服务,设置专人  为重大项目提供业务咨询、政策指引、问题协调等全方位全过程  服务。建设 24 小时“无人政务超市”,在大厅增设企业登记自助服务终端,向市场主体提供自助填单、自助查询、自助打证等多  种服务。协调税务、交警、公安出入境等部门在区本级政务大厅  设置办税自助服务机、车驾管自助终端、出入境证件自助受理系统等智能化自助服务设备,在区本级政务大厅设置完成自助服务  专区。全面梳理各项惠企政策,开发政策兑现平台,实现政策兑  现“在线申报、联合审批、快速到账”。(牵头单位:区行政审  批局、区信息中心,配合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

5. 深化减税和纳税便利化改革。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企业可在 5%-12%之间自主选择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深化办税(收费)便利化建设,推进企业纳税集成智能办理,明确“全程网上办”“最多跑一次”清单, 简化税务审批和前置审核事项压缩办税时间,实现纳税人年纳税次数平均不超过 6 次,企业年平均纳税时间缩短至 100 小时。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实现纳税服务的精准化、智能化、集成化,到 2021 年底前,全面实现办税事项网上办理,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可网上办理。持续拓展优化“最多跑一次”“一次不跑”清单,实现 90%以上办税事项一次办结。优化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流程。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 8 个工作日,一类出口企业不超过 5 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区税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二)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

6. 放宽市场准入。严格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除法律法 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不得对民企、外资等社会资本  设立任何附加条件。开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专项清理行动,围绕工程建设、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集中清理在市场准入方面对企业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市值的不合理条件。规范涉企收费,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及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城建局、区教科体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配合单位: 区直各有关单位)

7. 完善政府采购。优化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电子平台管理功能。实行工程交易服务收费“不见面”,拓展“不见面”开标,实现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的全流程电子化、透明化。完善政府采购流程。落实供应商公平待遇,优化投标保证金收取及退还,鼓励采购人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支持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代替履约保证金,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对未中标的项目,书面告知原因。推动预付款制度改革以及付款提速改革,实现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与财政业务系统对接。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体系,探索制定代理机构分类评价考核办法。(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管局等区直各有关单位)

8. 加大招投标改革力度。持续开展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清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对现行涉  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其他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加强招投标领域监管,严肃查处排  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的行为。推动电子化行政监管,探索扩大招标人自主决策权并强化相应法律责任约束。全面推广远程异地评  标、不见面开标。建立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协调机制和投诉处理机  制,畅通投诉受理渠道,规范投诉处理程序。(牵头单位:区发  改委,配合单位:区城建局、区农办等区直各有关单位)

8. 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充分发挥“梦想小街”电商产业园打造的市级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推进多跨境部门同步作业的“联查联放”。完善西湖区跨境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  进一步覆盖国际贸易链条各主要环节,优化通关作业流程,提高报关单申报质量,研究实施提前申报,完善担保、税单无纸化等新作业模式,大幅压缩通关流程和办理时限。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9. 实施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体系,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加强市、区两级行政执法、维权联动力度,建立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常态化工作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办案效率, 集中资源和力量破解知识产权案件侵权认定难、办案周期长、维权成本高等问题。构建西湖区知识产权保护信用监管体系,对知识产权领域重复侵权行为、故意侵权等严重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持续推动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侵权判定咨询等工作开展。完善知识产权审判规范机制建设,探索构建知识产权类案快速审理通道。(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

区行政审批局、区卫健委、区教科体局、区城建局)

(三)营造健康有序的信用金融环境

10.  提升获得信贷便捷度。加快健全新型“政银企”合作机制, 进一步扩大“财园信贷通”“银税互动”等融资产品规模,2021 年力争向企业投放贷款 3.2 亿元,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 450 万元。认真做好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进一步放大“政银企”融资平台,拓宽对接民营银行、股权等融资渠道,为企业发展注入更多“源头活水”。(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 区中小企业局、区税务局)

11.   加快“信用西湖”建设。依托“城市大脑”,加快推进政 府和社会信用信息整合归集共享,提升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功 能。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立健全数据清单、行为清单、措 施清单等全区统一的信用联合奖惩“三清单”制度。大力推动信 用信息在市场准入、公共服务、旅游出行、创业求职等领域广泛 应用。为守信者提供“容缺受理”“绿色通道”便利措施以及“信易+”示范项目激励措施。完善信用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开公示企业和个人失信记录,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寸步难行”的 失信惩戒格局。打造诚信政府,加强项目投资、政府采购、招标 投标、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 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要认真履约和兑现,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 账”现象。(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信息中心、区商务局、区  财政局,配合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

(四)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

12.  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承载力和竞争力。持续推进省“双千计划”及市“洪城计划”人才项目。加快制定急需紧缺性人才引进办法,提高人才资源政策匹配性,提高点对点支持人才发展、一对一引进急缺人才吸引力度。围绕现代化服务业、电商产业、楼宇经济、VR、数字经济等重点新兴产业,引进一批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带团队的“四带”科技创新领军型人才,做优“人才储备”。构建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全面掌握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平台等情况,逐步建立西湖特色的企业自主创新体系,扎实推进“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梯次培育行动。根据企业所处发展阶段、行业领先水平、经济密度水平、经营增长潜力、自主创新能力等情况分别制定配套支持方案。加大对高效益、高产出、高技术、高成长性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其申报各级企业扶持资金项目、认定类项目和项目核准备案,优先保障要素供给,并给予信用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等支持。拓展创新创业空间。加快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推动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和孵化器落地,打造省内一流的全过程科技孵化服务链条。[牵头单位:区教科体局、区委组织部(人才办),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区直各有关单位]

13.  为创新人才提供更加优质服务。强化引进人才落户保障。畅通优秀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优化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服务。落实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及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政策,加大对高端  人才的优惠支持力度,构建人才一站式服务模式,为人才提供政  策咨询、项目申报、融资对接、业务办理等一站式服务。积极为  人才解决住房、医疗、家属就业、子女就学等问题。着力将西湖  打造成为全市“活力最强、政策最惠、环境最佳、服务最优”的  人才聚集创业生态区。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与服务制度,出台  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实施细则。提升就业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  以西湖“城市大脑”建设为契机,搭建“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  平台。持续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在就业创业政策受理、补  贴发放等就业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专  项行动。[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科体局、区  财政局、区发改委、西湖公安分局、区城建局、区卫健委,配合  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街道(镇)]

(五)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14.  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依托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以信用监管为基础,进一步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效能。建立健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实现“照单监管”。全面汇聚监管数据,风险预警信息 100%按时核查反馈。坚持内外一致原则,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与反垄断执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快市场监管领域机构改革,建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 推进综合执法。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常态化建设,强化市场监管业务系统和移动执法系统功能,加快接入全市统一联网、统一规范的行政执法信息化服务平台;制定执法人员绩效管理办法,强化对行政执法依法履职情况的监测、评价和考核,使执法监管工作更加公平、科学、高效。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加快制定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监管规则, 促进新动能健康成长。[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街道(镇)]

15.  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严格兑现向社会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  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行为,对  因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研究建立补偿  救济机制,依法依规给予公平合理补偿。积极对接法院,建立健  全破产程序启动机制和破产重整企业识别机制,依法保护投资者  权益。健全企业家参与区涉企政策制定机制,重大经济决策出台  前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律师调查令、委托调解等适应  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民事侵权赔偿特点的救济维权机制,切实保  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大普及证券期货知识力度,适时发布  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及普法宣传材料,提高中小投资者风险防范  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牵头单位:区法院,配合单位:区财政  局、区市场监管局)

16.  强化商事案件司法保障。完善快速化解机制,依法快立、快审、快执,将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控制在 180 天以内。加快推进跨层级、跨区域诉讼服务改革,跨域诉讼服务覆盖率达 100%。完成诉讼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诉讼服务大数据汇聚和大平台可  视化管理。强化案件信息化管理,全面施行智能随机分案,实现  商事案件审判全流程信息记录并公开。普遍推行网上立案,深化  移动微法院应用。完善“分调裁审”机制,普遍开展一审案件繁  简分流工作,健全二审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加快形成功能互补、  程序衔接的矛盾有效化解体系,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速裁组织或  速裁庭覆盖率达 100%。切实提升破产案件审理效率,加强基层法院破产审判能力建设。立及落实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定期会  商解决破产审判中的工作难题。设立破产援助资金,解决无产可  破或者缺乏启动资金的企业破产程序启动和推进问题。破解破产  税务难题,积极探索破产土地、房产处置措施。推进破产案件简  易审理,缩短破产案件周期。加强网络拍卖平台应用力度,进一  步提高财产处置效率。(牵头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  局、区市场监管局、西湖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财  政局,配合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

(六)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生态环境

17.  持续打好生态环境保护“三大战役”。加快推进“四尘三烟三气两禁”整治,确保 PM2.5 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质量标准, 空气优良率逐年提高。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推动“智慧工地”落地。全面完成省环保督察 35 个问题整改。强化空气污染物预警监测力度,确保空气质量优良。严格贯彻落实“河长制”,加强西湖水系分段治理,加大对赣江水域及  饮用水源地保护,重拳整治非法入河排污口。实施西桃花河、龙  河水质提升工程,在南桃花河河道实施水生态修复,确保饮用水  源地水质、出境断面水质 100%达标。(牵头单位:西湖生态环境局、区城建局、区城管局、西湖交警大队、交警直属二大队、市  自然资源局西湖分局,配合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

18.  构筑现代化及交通设施体系。配合南昌市“十纵十横”干 线路网建设,继续实施桃花路等道路综合改造工程,打通“断头  路”,改善交通微循环,完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等  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络系统。找准西湖区老城区交通问题的堵点,  加强交通“大数据”采集、管理、利用,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和  交通运行效能。以居住区、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外  围站点、医院、学校、旅游景区等区域为重点,通过内部挖潜改  造建设停车场。[牵头单位:区城建局、区文广新旅局,配合单  位:区直其他各单位,各街道(镇)]

19.  加快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坚定不移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位置,全力推进教育网点布局均衡化,朝阳新城第二幼儿园竣工交付,站前路教育集团云海路校区完成主体施工。抚河幼儿园桃花路分园等 4 个幼儿园确保按期交付,持续巩固“学在西湖”品牌。提高“民转公”幼儿园办学水平,实现公办占比 50%。着重解决大班额、大校额问题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问题,保障困难家庭子女“零辍学”。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步伐,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深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实验。(牵头   单位:区教科体局,配合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民政局、区市  场监管局)

20. 加快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优化简化社会办医。到 2023 年, 全区范围内社会办医逐步实现标准化网络审批和“市县同权”审批,打造“标准、宽进、快办、便民”的审批服务新模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设备条件。加强疾病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检测检验能力,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启动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加强非免疫规划疫苗特别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深入推进“健康西湖”建设,做好国家卫生城复审。重点建设桃花镇等 2 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室。完成桃花镇热敏灸小镇建设,在全市率先打响品牌。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健全疫情信息网络,建立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物资调配机制。支持社会办医,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快接入“一平台、N 站点、全覆盖”区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拓展服务功能,通过菜单式服务发展线下服务,为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服务项目。[牵头单位:区卫健委、区行政审批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相关医疗卫生单位,配合单位:各街道(镇)]

21.  提升城市旅游品质。进一步推动城市品牌宣传,留存“千年南昌看西湖”的城市记忆。充分发挥西湖“四门八洲十三坡”的文化资源,着重提升具有历史文化、移民文化、民俗文化三大特征的万寿宫街区人气。加快提升万寿宫历史文化街区、进贤仓历史文化街区、绳金塔民俗风情街和井象风情商业街等街区品质, 加快申报一批国家级步行街。持续加大对西湖名人、典故、文化事件、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深入挖掘进贤仓历史文化和徐孺子文化,高质量建设吴齐美术馆,做好算子桥侧 3 处文物的保护与利用,精心传承宣纸刺绣等非遗项目。对八一起义纪念馆周边、新四军局部旧址周边、中共东南分局等红色资源进一步保护开发、升级改造,让红色文化发挥时代价值。(牵头单位:区文广新旅局,配合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西湖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机构, 加强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相应  工作机制,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区直各相关单  位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门股室  负责联络和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牵头单位:区发改委,配合单  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街道(镇)]

(二)强化责任协同。各部门承担属地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 任,建立一体化工作机制。聚焦办事减事项、减环节、减时间、  减成本,研究制订详细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实施工作推进清  单制管理。按照“有对比、可检查、图表化”的要求,及时梳理  政策口径、典型案例和数据,提升市场主体感受度和满意度。[牵头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配合单位:各街道(镇)]

(三)完善考核评估。将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考核。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并将营商环境评价结果记入干部执行力和工作实绩档案,作为考核和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鼓励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行动,打造各具特色的亮点工作,探索优化营商环境新经验、新做法,对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在全区复制推广。适时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进行评价分析。[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绩效办、区工商联、  区非公办,配合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街道(镇)]

(四)加强督查问责。实行日常检查和定期督查,对优化营 商环境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单位及负责人予以通报表扬;  对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或进展缓慢的单位及负责人建议政府  进行通报批评。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但符  合容错条件的,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对损坏营商环境的按有  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牵头单位:区纪委、区委办督查室,配  合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街道(镇)]

(五)深化宣传推介。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区宣传工 作重点,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系统化的宣传格局。加  强窗口人员政策和业务培训。提高营商环境改革政策的市场主体  覆盖面和可行性,各项改革政策出台时,同步推出简本、解读材  料、流程图、办事指南等,并在各部门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同时发布。加大全区营商环境改革成果和正面案例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  各街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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