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计桂礼

机构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区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涉及区级市场监管管理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负责并指导全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或受委托配合开展有关反垄断调查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职责。指导西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日常消费维权工作。

四、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按权限组织质量事故调查,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五、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综合管理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按权限组织指导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管。

九、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和上市后风险管理。

十、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指导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落实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协调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三、负责知识产权工作。拟定全区专利、商标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和加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并监督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负责全区人才知识产权保护有关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一)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区建设。

(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三)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五)提高服务水平。落实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创业创新提供便捷查询咨询等服务,实现信息 免费或低成本开放,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一)与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二)与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三)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四)与区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拟订全区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综治、信访、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性调研、信息、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及上级党委的各项决定、决议;负责规划机关党的建设,指导机关党组织抓好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制定局党组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等方面学习;做好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各党支部班子的组织建设、廉政建设情况,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监督党员义务、权利履行情况,督促、指导机关各党支部完成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做好组织发展工作;指导机关党组织抓好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党、工、团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二)组织人事股

管理和指导本局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考核奖惩工作;制定并实施本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和学历教育;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基层基础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评审奖励和推广等工作;组织开展技术合作、学术交流等活动。

(三)计划财务股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经费、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对所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内部审计。

(四)法规股

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五)市场规范管理股

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商品市场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拟订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管理规范市场中介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和促进市场主办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管理。

(六)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督管理股)

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的相应工作。承担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协助实施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打击网络交易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八)反不正当竞争与价格监督检查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

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推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并完善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和价格社会监督机制。

(九)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和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负责“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体系建设工作。参与重大、突发、紧急消费事件的应急处置。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和建议。

(十)产品质量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

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

承担产品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影响生产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督促指导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承担食品风险监测工作,组织食品安全排查风险隐患。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落实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指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指导查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十一)食品监督管理股

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组织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食品生产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组织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食品流通违法行为。

(十二)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股

组织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指导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查处餐饮服务食品违法行为。

(十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技术指导原则。负责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和化妆品经营环节上市后风险管理、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负责事权范围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和化妆品经营环节违法行为。

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上市后风险管理、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

(十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查处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十五)标准计量股

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国家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负责涉及安全生产在用计量器具监督管理。

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指导企业标准的相关工作。协助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协助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十六)知识产权与广告监督管理股

组织查处全区重大知识产权案件。组织指导商标使用行为、商标印制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荐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和认定后保护工作。指导开展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调处、调解工作。拟定严格保护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原产地地理标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的申报、运用和监管保护工作。负责全区人才知识产权保护有关服务工作。

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协调知识产权的审查注册登记。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承担知识产权的统计分析工作。承担政府专利奖的组织申报工作。

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十七)纪检督查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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