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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6104-2601-3711-5761-835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湖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局 生成日期: 2019-04-0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局印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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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局印章管理制度

 

一、印章由办公室主任或指定专人管理。

二、各类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及时进行登记。局印发的文件、会议通知盖章,依据发文单上局领导签批意见办理;重大事项须经局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其他事项须经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方可使用局印章。

三、公章管理人员对用印章者有监督检查权。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用印要求,有权拒绝或提出异议。

四、严禁各类公章在空白信笺和空白件上用印。

五、凡违反规定擅自动用公章的,应及时予以批评教育并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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