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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0-12-1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9年度西湖区财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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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西湖区财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经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2019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为14.39亿元,实际完成14.41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长3.4%;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为18.43亿元,实际完成32.1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长2.3%

2019年区本级财政决算收入总计38.34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4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7.21亿元,桃花镇上解收入2.7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602万元,调入资金3.77亿元;财政决算支出总计38.34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5.4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60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523万元。

(二)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9年基金预算收入5898万元(主要为上级转移支付),其中:当年上级补助收入3908万元(主要为上级转移支付的彩票公益金352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费补助2010万元、市政设施专项整治市级奖补经费800万元),

上年结余结转1990万元,

2019年基金预算支出4004万元(主要是彩票公益金支出1105万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464万元),

基金预算年终累计结余1894万元。

(三)社会保障资金专户账面反映收支情况

经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2019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数为10.01亿元,实际完成11.81亿元,比上年增长15.9%;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数为9.4亿元,实际完成9.91亿元,比上年增长11.35%。当年收支结余1.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73亿元。

二、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了区财政局具体组织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区上下在区委、区政府坚强有力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深化财政改革,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优化支出结构,财政运行总体良好。

一是完善制度,坚定财政增收信心。面对严峻的财政增收态势,制定了《西湖区关于健全完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三个调度机制”,完善“三个税户清单”,健全“三个工作机制”,全力组织收入。2019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110.9亿元,比上年增长1.3% (省口径);全区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7亿元,比上年增长0.5%,完成批准调整预算的100.5%。

二是关注民生,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拨付资金15.1亿元,重点用于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等方面,完善社保体系,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不断提升民生服务。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5.1亿元,用于幸福微实事、老旧小区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

三是推进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府采购向透明、便捷、高效、价廉的方向发展;二是加快推进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在“赣服通”系统中添加了缴款渠道,实现缴款渠道多样化,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三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并上线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系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执行全过程的监控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但审计也发现,2019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问题:

(一)预算管理有待加强,一是预算执行进度较慢,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中部分金额未分配使用充分发挥效益。二是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使用。有部分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因收到指标晚、项目推进慢等原因未及时使用。

(二)财政存量资金政策执行不到位,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部分未分配并结转两年以上。

(三)财政专户管理有待加强,财政专户利息未及时缴入国库。

(四)财政资金存放和管理方面未按规定清理财政借垫款。应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及时清理财政借垫款。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6个区属一级单位部门及其下属部分单位2019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区属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违规发放津补贴、部门预算约束力不强、截留上级专项资金、人事管理不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往来款长期挂账、报销手续不合规、超标准列支外出培训费、报销同车连号的士票、政府采购程序履行不到位等。

四、审计意见和建议

1、完善政府预算编制体系,认真执行《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科学测定收支规模,完善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2、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及时盘活各类闲置和沉淀资金,及时清理财政借垫款,科学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细化采购预算编制,杜绝盲目采购、超标准采购等现象发生。

4、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规范发放津补贴标准,不得随意、擅自提高、扩大发放标准和发放范围,严肃财经纪律,真实反映各项支出,落实节约开支措施,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加强单位人事管理,促进单位内部和外聘人员的规范化管理。规范聘用人员招聘程序和完善薪酬核定制度,合理核定外聘人员数量,盘活现有职工,节约财政开支。

6、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不得随意滞留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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