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申请表;户口本(父母、小孩本人、监护人,每人的户口首页、户主页、本人页);身份证(父母、小孩本人、监护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情况;街道证明(其他救助情况);小孩本人姓名的卡或存折。
保障标准:依据洪民字〔2021〕21号文,孤儿基本生活补贴1280元/月/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参照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且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补贴标准全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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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A25100--2021-004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西湖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1-07-02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