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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810--2022-00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湖区桃花镇 生成日期: 2021-08-17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桃花镇消防通道“安全专项整治月”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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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政办发〔2021〕23

关于印发《桃花镇消防通道“安全专项整治月”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7月29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面排查、强力整治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深化推进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十大攻坚”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平稳有序。按照镇政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镇政府决定,自2021年8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镇范围集中开展消防通道“安全专项整治月”行动。现将《桃花镇消防通道“安全专项整治月”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实施。

   

                              桃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桃花镇消防通道安全专项整治月”行动方案

7月29日,南昌市市委书记李红军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就消防通道整治工作进行了着重强调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7月29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面排查、强力整治全镇安全隐患,深化推进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十大攻坚”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平稳有序。按照镇政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镇政府决定,自2021年8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镇范围集中开展消防通道“安全专项整治月”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镇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按照7月29日市委主要领导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中的指示要求,进一步摸清全消防通道的基本情况,解决消防通道堵塞、占用、封闭的安全隐患问题,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治理时间

8月1日至8月31日

三、治理范围

市政道路、居民住宅区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的消防通道等。

四、治理内容

(一)消防通道管理责任不落实

市政道路、居民住宅区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的消防通道管理责任不清楚。

(二)消防通道标志、标识治理

消防通道沿途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不规范市政道路、居民住宅区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的消防通道无消防通道标志、标识或标志、标识不清楚。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

市政道路、居民住宅区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的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

五、工作措施

(一)摸清底数,快速治理。村(社区)要对辖区内消防通道基本情况开展排查,建档立册,对辖区消防通道整改情况随时汇总通报镇平安办,掌握整改工作进展;开展依法整治机动车辆违法停放导致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和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的违法行为,及时告知车主将机动车挪移,排除妨碍,对拒不配合的车辆和僵尸车、报废车按程序由交警、综合执法等部门配合依法进行强制拖离。及时曝光查处违法行为,剖析危害性和危险性,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减少和杜绝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

(二)完善标识,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消防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要在消防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社会单位要结合“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隐患问题;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消防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对于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各村(社区)要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三)加强引导,组织清理。社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履行消防通道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车辆、摊位,社会单位及时清理,物业服务企业要劝导居民群众当场自行挪移,清除障碍;对不能当场挪移的车辆、构筑物和固定障碍物,管理使用单位要及时整改,确保畅通。

(四)严格执法,铁腕整治。要组织综合执法队、公安、交管等部门,集中开展消防通道安全检查,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在联合执法中,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要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阻碍消防执行任务的,要依法给予拘留处罚。对拒不改正、给子行政处罚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110、122、12345举报电活等有效途径,对居民群众举报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及时核查,依法处理。

(五)广泛宣传,集中曝光。要利用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以打通“生命通道”为主题,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常识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推动社会形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的共识。要组织力量深入社区、家庭开展面对面宣传提示,引导居民群众增强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的意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剖析危害性和危险性,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杜绝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全面排查阶段(8月1日8月8日)。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明确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工作职责。村(社区)组织各团体、企业及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通道自查自纠,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各有关行业部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逐个区域、逐个单位开展排查,重点排查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是否被占用。

()重点整治阶段(8月9日至822日)。对排查发现的消防通道被违法停车、堵塞、占用的情况,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对整改难度不大的情况,督促尽快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情况,督促使用、管理单位和业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治理期间,要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综合执法队、交管部门依法对违法停车、堵塞消防通道的车辆,予以处罚或拖离,罚单记录进入车辆违章系统。

()总结验收阶段(823日至831日)。各村(社区)要成立检查组,对本辖区、本行业范围内消防通道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整治,抽查验收情况纳入2021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村(社区)要认真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修订完善有关法规标准,健全消防通道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的消防通道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消除。

镇平安办将对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分批次组织暗访督导,一旦发现工作走过场、敷衍了事的,严肃通报处理,并计入政府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消防目标管理考核和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考评。各村(社区)也要分阶段组织明察暗访,查进度、查成效、查任务落实,严明纪律要求,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坚决严肃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活动,是我镇深入贯彻落实7月29日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十大攻坚”工作的强化和延伸,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专项行动作为强化当前汛期、炎热季节一项重要工作,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有关治理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

(二)科学统,全面部署村(社区)要把消防通道“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与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十大攻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抓好安全隐患治理等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督导组,明查暗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治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限期整改。政府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治理措施落实不力、因消防通道堵塞延误消防救援工作导致亡人火灾事故的,将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黄牌警告、实行“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综治责任督导和追究。

村(社区)请将消防通道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3)、消防通道治理工作总结分别于8月8日和820日前报送镇平安办,联系人:罗雯婷、曾璐,电话:86572512

附件:1、消防通道设置要求

2、消防通道标识设置要求

3、消防通道治理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消防车通道设置要求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有关规定,消防通道是指火灾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根据规定消防通道的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米,消防通道上不允许停放车辆,防止发生火灾时堵塞。消防通道应符合如下要求:

1.消防通道的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米,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8%

2.环形消防通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

3.尽头式消防通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X12m,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mX15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面积不宜小于18×18平方米。

4.消防通道上的管道和暗沟应能承受大型消防的压力。

5.消防通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米;门垛之间的净宽不应小于3.5米。

6.高层建筑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通道,当设置环形消防通道有困难时可沿建筑两个长边设消防通道。

附件2:

消防通道标识设置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有关规定,对单位或者住宅区内的消防通道沿途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在消防通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距路面边缘30厘米,线宽15厘米;消防通道沿途每隔20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示例见附件)。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消防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厘米,内部网格线宽10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度,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示例见附件);同时在消防通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示例见附件),提示严禁占用消防通道,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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