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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2078-3916-0607-7712-413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湖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4-08
文件编号: 西府发【2021】6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健康江西行动推进健康西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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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镇政府、各街办,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关于落实健康江西行动推进健康西湖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

关于落实健康江西行动推进健康西湖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落实健康江西行动,践行健康南昌规划,推进健康西湖建设,根据《“健康江西 2030”规划纲要》、省政府《关于健康江西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健康南昌2030”实施规划》、市政府《关于落实健康江西行动推进健康南昌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不断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二)总体目标。到2022年,全区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健康生产生活环境初步形成,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到2030年,全区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全面下降,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显著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西湖区健康教育所为龙头,以辖区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以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媒体为延伸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和健康教育专业网络,建立并完善健康教育专家库和资源库,引导群众掌握维护健康的知识技能,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和健康水平。依托全国高血压日等健康宣传日,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巩固西湖区全国健康促进区工作成果,着力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到2022年和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旅局、区人社局、桃花镇、各街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合理膳食行动。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为一般人群、贫困人群、特定人群(孕妇、学生、老年人等)和家庭开展有针对性的营养膳食宣传与指导,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围绕《健康素养66条》,深入推进“三减三健”和“限盐、限油、限糖、限热量”四限活动,倡导维持能量平衡、保持健康体重的生活理念。开展限酒科普宣传和行为干预。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营养健康工作的指导,做好贫困人群营养干预工作,开展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示范性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 5%。(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教科体局、区民政局、桃花镇、各街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加强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内健身步道、健身器材等群众健身设施建设,打造群众身边“15分钟健身圈”。在全社会倡导适量运动,鼓励公众根据身体健康状况,开展健步走、骑行、慢跑、游泳、太极拳、舞蹈等安全有效的健身活动。积极推进全民健身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娃娃学游泳等活动,提高群众健身热情。在全区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含各类学校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有序推进篮球、羽毛球、足球、网球、乒乓球等运动项目场所低收费开放试点运营。探索开展慢性病运动干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等开展健康科学指导,推动形成“体质监测+运动处方”、“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打造健身与健康融合中心,培养一批体医融合专业技术人才,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比例分别不少于92%和93.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区教科体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委、区城建局、桃花镇、各街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控烟行动。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吸烟和二手烟危害认识,提倡无烟文化。积极建设无烟环境,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全区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全面开展无烟医院和无烟学校创建工作,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强化戒烟服务,督促辖区内三甲医院开设戒烟门诊。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行为,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 80%及以上。(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科体局、桃花镇、各街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治疗和危机干预工程。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公众正确认识、识别、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提升公众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针对严重精神障碍,成立由政法委牵头,公安、各街道(镇)综治办、卫健部门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推动心理健康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队伍、相关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康复。形成较为完善的“党政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专业支撑、群众受益”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格局。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委政法委、西湖公安分局、区文明办、区教科体局、区民政局、桃花镇、各街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行环境治理目标考核。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和监管,推动重点行业污染减排,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深入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实施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等健康细胞,打造健康环境。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区卫生健康委、西湖生态环境局牵头,西湖自然资源局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城建局、西湖公安分局、西湖交警大队、交警直属二大队、区行政审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推广和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技术、方法。落实中医药强省战略,发展中医药产业,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拓展中医医院服务领域,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技术支持,推动中医药与养生融合发展。全力将桃花镇打造成热敏灸小镇。加强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康复护理、健康管理。到2022年和2030年,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并持续改善。(区卫生健康委牵头,桃花镇、各街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妇幼健康促进行动。针对婚前、孕前、孕期、儿童等阶段特点,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在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儿童早期发展干预措施,让所有儿童都能够获得最佳的体格生长和心理发育。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健全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鼓励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事业,积极推进公办和民办托育机构多元发展。促进生殖健康,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实现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全覆盖,开展妇女产后抑郁症的预防和干预。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5‰及以下和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8/10万及以下和12/10万及以下。(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妇联、区残联、区民政局、区总工会、桃花镇、各街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预防近视、肥胖等疾病。认真实施中小学体育课程标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在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校园体育运动,围绕“教会”“勤练”“常赛”,完善“健康知识+基本技能+专项技能”教学模式,抓好体育教学和课余训练。积极举办各类校园体育竞赛活动,坚持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确保每天锻炼一小时,培育青少年参加体育锻炼的兴趣和习惯。在学校建立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和危机管理体系,开展心理教师队伍和心理危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供校园心理健康疏导、干预和保健服务,提高青少年心理健康水平。深入推进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区工作,普及眼保健操,开展近视防控宣讲。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到2022年和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基础上力争每年降低 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区教科体局牵头,团区委、区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针对不同职业人群,开展职业病防护宣传,倡导健康工作方式。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强化职业病报告制度,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健康管理措施,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督执法信息管理机制。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实施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严防职业中毒。加强个人辐射剂量管理和放射诊疗辐射防护。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持续维持在低发水平。(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老年健康促进行动。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口腔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所有常住老年人群。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医养深度融合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为老年人定期开展体检、巡诊、健康指导和健康状况评估,建立健康档案。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教科体局、区城建局、桃花镇、各街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普及心脑血管疾病预防知识,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和健康指导,促进心脑血管疾病早期康复。支持区红十字会在社区和学校设置自助式培训房,利用VR应急救护实验室开展心肺复苏等应急救护培训,通过多种途径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引导公众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应急自救互救技能。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心脑血管疾病的预防、诊疗、救治等服务能力培训,提升服务效果和救治成功率。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红十字会、区教科体局、桃花镇、各街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癌症防治行动。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加强肺癌、肝癌、胃癌、宫颈癌和乳腺癌等高发癌症防治知识宣传,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根据南昌市统一部署,推进完善癌症患者的医保和救助政策,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 46.6%。(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医保局、区民政局、桃花镇、各街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区卫生健康委牵头,桃花镇、各街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糖尿病防治行动。普及糖尿病健康教育,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降低糖尿病高危人群的发病率。完善糖尿病预防与诊治服务体系,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提升社区(村)糖尿病检测能力,不断提示居民关注血糖水平,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为糖尿病患者开展饮食控制、合理运动、规范用药等全过程健康管理指导,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教科体局、桃花镇、各街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一是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出台《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南昌市西湖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工作方案》,完善重大公共卫生研判、评估、决策、防控等协调机制,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立足平战结合、补齐短板,统筹应急状态下动员响应、医防联动、人员调集等联防联控机制。二是加强免疫规划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讲究个人卫生,预防疾病。大力宣传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血吸虫病、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以街道(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强化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意识,规范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室设置,对可疑发热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和流行病学调查制度。三是加强吸血虫病和地方病防控工作。坚持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吸血虫病综合防治策略,完善“封洲禁牧”长效机制,巩固血防综合防治效果。整合农业、林业、 水利、国土等项目资源,加快改造钉螺孳生环境进程。完善血吸虫病疫情监测体系和预警机制。巩固消除疟疾成果,保持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地方病不再成为危害人民健康的重点问题。(区卫生健康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桃花镇、各街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西湖建设工作委员会,细化上述16项专项行动的目标、指标、任务和职责分工,精心谋划、统筹组织、高效推进健康西湖建设。将健康西湖建设和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强化责任落实,各街办(镇)、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有效工作举措,逐项抓好任务落实,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科体局牵头,区委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桃花镇、各街办分别负责)

(二)广泛宣传发动。把宣传融入各个环节,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宣传,营造健康促进良好氛围。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开展健康主题文艺活动,以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西湖建设,把“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落到实处。各街办(镇)、各相关部门要指导各社区(村)、各学校等相关单位,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机关、健康企业、健康学校、健康社区、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社会捐资,推动依托社会力量依法依规成立以服务健康西湖建设为宗旨的基金会,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的保障机制。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健康西湖建设的强大合力。(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文广新旅局、区教科体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桃花镇、各街办分别负责)

(三)健全支撑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注重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家庭医师等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开展健康政策审查,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建立并有效运行各类疾病监测系统,掌握人群健康基础数据,强化信息支撑,推动部门和区域间共享健康相关信息。加强补短板、强弱项,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司法局、桃花镇、各街办分别负责)

附件:落实健康江西行动推进健康西湖建设的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

落实健康江西行动推进健康西湖建设的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健康江西行动,完善我区健康西湖建设的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健康西湖建设各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考核内容主要围绕健康江西、健康南昌与健康西湖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及有关要求,考核对象为桃花镇、各街办和区委相关责任部门、区直相关责任单位。

第三条 考核原则坚持战略引领、逐级考核;注重实效、客观公正;评建结合、全民参与;党的领导,强化保障。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四条 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在健康西湖建设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健康西湖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由健康西湖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健康西湖办”)具体实施考核、监测等管理工作。健康西湖办设在区卫生健康委,承担健康西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健康西湖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健康西湖委员会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为健康西湖行动推进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第六条 健康西湖委员会下设各健康西湖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测工作。

第七条 健康西湖委员会负责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推进各部门工作落实,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建立指标体系,并组织监测和考核;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健康教育和重大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根据疾病谱变化及医学进步等情况,适时研究调整行动内容、考核指标;推动成立基金会,形成健康西湖建设资金来源多元化的保障机制;运用健康频道、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以及短视频等媒体方式,加强健康科普和信息传播。

第八条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实施健康西湖战略的重大问题,及时制定并落实健康西湖行动的具体政策措施;提出年度任务建议并按照部署抓好工作落实;做好健康西湖行动的宣传解读;认真落实健康西湖委员会全体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健康西湖建设各项工作。

第九条 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部门健康西湖行动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应按照健康西湖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部署,抓好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工作,定期开展自查自评,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三章 监测评估

第十条 健康西湖委员会负责制定监测评估办法,对健康西湖行动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第十一条 监测评估以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完善统计监测体系,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

第十二条 监测主要内容包括:各专项行动主要指标(包括结果性指标、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政府工作性指标)的年度完成情况,专项行动目标实现情况,个人、社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 健康西湖委员会根据各专项行动工作组监测情况,每年形成监测报告。监测报告报区委、区政府并通报桃花镇、各街办、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适时发布监测评估报告。

第四章 考核评估

第十四条 考核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坚持科学考核,改进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第十五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考核细则由健康西湖委员会另行制定。考核主要指标结合省市有关要求及我区实际情况,适时动态调整。

第十六条 将健康西湖建设和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全区绩效管理考核指标,综合考核结果经健康西湖建设工作委员会按有关程序审定后报区委组织部,作为桃花镇、各街办、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方案由健康西湖委员会负责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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