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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0861-3313-9937-1686-699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湖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10-1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南昌市西湖区万寿宫、绳金塔历史文化街区招商政策扶持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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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镇政府、各街办,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南昌市西湖区万寿宫、绳金塔历史文化街区招商政策扶持办法》已经区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10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昌市西湖区万寿宫、绳金塔历史文化街区

招商政策扶持办法

 

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新形势下万寿宫、绳金塔历史文化街区打造,加大街区招商力度,着力吸引符合街区业态定位的品牌及经营户入驻,掀起万寿宫、绳金塔历史文化街区招商热潮,结合西湖区情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1.符合万寿宫、绳金塔历史文化街区业态定位的品牌及经营户,均适用本办法。

2.入驻投资经营主体不限地区,但落户后必须在南昌市西湖区进行工商、税务登记,成立独立核算并依法纳税的企业或个体经营户

二、扶持政策

(一)为鼓励街区内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做大做强,对经统计部门确认,纳入统计2年及以上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业餐饮业企业的上报当年零售额列全区行业前10位,且当年同比增速超过全区当年本行业平均增速的企业,给予企业奖励0.5万元;对当年新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法人企业奖励企业经营者1万元,对当年新增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法人企业奖励企业经营者0.5万元,对当年新增限额以上个体企业奖励个体企业0.1万元,所有新增单位需纳入统计2年以上。(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认定的标准为: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住宿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二)为鼓励街区内夜市运营单位做大做强做优夜间经济,在2019-2021年期间,列入市级高品质夜间经济消费街区创建计划,经市夜间经济消费街区领导小组认定并验收合格,命名为“市级高品质夜间经济消费街区”,奖励25万;对符合区级夜间经济消费街区标准且命名为“区级高品质夜间经济消费街区”,奖励12万元。对已获区级或市级认定的街区,再新获得更高级别认定的,奖补资金按新获得的最高级别认定的标准补足。

(三)鼓励街区内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

1.对MCN(网红经纪公司)机构独家签约3名以上主播(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养老、医疗保险的),且每名主播年带货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奖励;

2.对MCN(网红经纪公司)机构独家签约主播(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养老、医疗保险的),每新增一名年带货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3万元奖励,每新增一名年带货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每新增一名年带货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奖励,该项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以上1、2条可同时享受。

3.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分两年拨付,第一年按50%奖励给予奖励,次年复检合格的,再拨付剩余50%奖励资金。对同时荣获国家级和省级、市级表彰的,按照“标准就高”的原则给予奖励;对已获市级或省级称号的,再新获得更高级别认定的,奖金按新获得的最高级别认定的标准补足。

(四为鼓励街区招商主体引进高质量企业,对新引入世界500强、国内200强、台湾地区100大、上市公司的国内或省级总部(区内注册),且实际到位资金在500万美元或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10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对招商主体分别给予人民币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协助招商的个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

三、附则

1.本办法所指的限额以上法人企业、个体企业认定工作由区统计局负责,区商务局配合

2.本办法所指的高品质夜间经济消费街区MCN(网红经纪公司)机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由区商务局负责。

3.本办法所指的世界500强、国内200强、台湾地区100大、上市公司的国内或省级总部认定工作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局负责

4.若企业可同时享受本办法及市、区相关政策中的多项政策,本着不重复享受政策的原则,按可享受的最高奖励标准予以认定。

5.市、区新出台的相关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则按新出台的政策予以执行。

6.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试行两年,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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