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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451--2021-008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湖区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7-1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南昌市西湖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055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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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非机动车不规范停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非机动车不规范停放”问题

我局也对此高度重视,在整治非机动车的工作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仅今年以来,我局直属一(机动)中队和各街道(镇)综合执法队共出动12740余人次,车辆2190余辆次,收缴非机动车20850余次,督促共享(电)单车企业规范和清理乱停乱放共享(电)单车91870余辆,并约谈共享单车企业5次。采取的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周密组织,详细部署。

根据南昌市《城管执法系统“五大整治”实施方案》,筹备计划组织召开非机动车停放管理整治工作部署大会,成立非机动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非机动车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挥、协调、督导和验收。以问题为导向对辖区内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重点难点路段、社区周边、学校周边等重点地段,各街道(镇)综合执法队对辖区内进行全面摸排。

(二)完善制度,强力整治。

各街道(镇)综合执法队配备人员每天对辖区进行拉网式日常巡查,对辖区内未按规定停放、影响通行、侵占盲道(绿地、桥梁、隧道、地铁站口)的共享单车及时清理,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我局执法大队直属一(机动)中队作为共享单车机动巡查专项队伍,采取不定期巡查、综合巡查和重点巡查的方式,由大队领导或直属一中队中队长牵头,会同相关街道(镇)综合执法队人员开展共享单车乱停乱放专项检查,集中停放;对已经退出市场、长期没有使用以及损坏无法使用的共享单车进行清理,拖至九州大街丹桂路口的停车场进行统一管理。

(三)联动合力,宣传教育。

目前,西湖区共入驻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3家,分别为哈喽单车、青桔单车、美团单车。为督促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我局执法大队定期与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每月约谈一次,督促企业履行车辆停放管理的主体责任。同时,通过当面教育、发放《非机动车文明停放温馨提示卡》等手册的方式进行宣传引导,提高市民素质,自觉做到文明骑行,规范停放。

二、您提出的“在相关区域增划非机动车停放点”建议,非常有见地。

我局也就共享单车的管理多次进行研讨和呼吁,我们建议可以采取以下方法:一是统筹规划泊位。由市级层面统一规划共享单车停车泊位,统一提出明确的摆放要求,并尽可能多地规划泊位,为共享单车提供足够的相对集中且快捷方便的停放区。二是建立个人诚信体系。将共享单车乱停放或不文明的行为纳入个人诚信体系,约束市民的共享单车乱停放行为,从而形成规范停放的观念,杜绝乱停乱放。三是签订管理条约。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聘请专业的第三方对其共享单车的乱停放现象进行管理;或与社区、街道城市管理所签订管理条约,由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出资,社区、街道城市管理所招募人员对共享单车进行属地管理,定人定岗。四是合理规划盲道。相关部门今后建设和改造人行道板时,将盲道设置稍靠内侧,以便规划非机动车停放泊位。

我们相信采取以疏为主、管理前行的方针,才能根本解决问题,才能形成人与城市的和谐共处,城市在管理中规范,群众在规范中受益,“共存、共荣、共发展”的良好局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西湖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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