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局工作人员徐宁同志、祝娟同志行政执法证不慎遗失,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姓名:徐宁,工作单位:西湖区民政局,证件编号:14010510015。姓名:祝娟,工作单位:西湖区民政局,证件编号:14010510018。执法证件遗失,现声明作废。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上述编号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他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拒绝配。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犯罪活动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西湖区民政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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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A25100-0403-2024-000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西湖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03-22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