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部门:南昌市西湖区行政审批局,地址: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369号六号楼,邮编:330025
联系电话:0791-86530060。
1.设置单位(人):陈宗前
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未定级、中西医结合诊所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西湖陈宗前中西医结合诊所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西湖区永富路255号世纪朝阳小区8栋108室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非政府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中西医结合科******
9.拟设医疗机构符合南昌市西湖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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