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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D2JX202104140059)处理情况报告
  • 发布时间: 2021-04-18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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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X202104140059案件处理情况报告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南昌大桥到八一大桥(南昌自来水取水口)有人在赣江东边游泳,影响水质。

二、交办信访件

属第二轮第八批,由西湖区委、西湖区政府承办,4月15日收到,4月16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有人在赣江游泳,影响水质。

四、被举报基本情况

赣江边:南昌大桥至八一大桥(朝阳水厂取水口)段有人游泳,影响水质。

五、调查核实情况

情况属实,2021年4月15日上午11:00时,西湖区桃花镇、朝阳洲街道主要领导组织综合执法队对赣江西湖段(朝阳取水口上游1公里下游100米)进行现场勘查,未发现有人游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游泳。位于南昌大桥下二级保护区早晨和晚上发现有人游泳。

六、存在问题

赣江有人游泳影响水质。

七、处理整改情况

西湖区接到问题信访件后,桃花镇、朝阳洲综合执法队将定人定岗每日在赣江段一级保护区进行巡逻,发现有游泳现象,立即劝离。

八、问题解决情况

针对市民在赣江游泳锻炼的情况,下一步西湖区桃花镇、朝阳洲综合执法队将安排执法人员进行定人定岗定责,做好管控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拟4月18日在西湖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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