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性企业稳岗返还
一、办事对象:企业
二、受理条件:依法在我区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延续由参保企业扩大到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对于裁员率标准,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三、标准:对符合上述要求的企业,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返还期限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四、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电子文档份数 |
形式标准要求 |
1 |
《西湖区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审批表》 |
人社部门提供 |
1 |
0 |
1 |
真实有效、 加盖公章 |
五、办理流程
1.“免申即享”通过系统自动比对方式筛选出符合企业名单,无需申请;对不能进行“免申即享”的企业转为企业主动申报程序,并填写《西湖区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审批表》;
2受理、审核;
3.公示;
4.拨付返还资金。
六、承办部门:西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七、办理途径
(一)线上:登录赣服通、江西政务服务网、江西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均可。
(二)线下:西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
八、咨询电话: 0791-8629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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