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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470--2021-002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湖区房管局 生成日期: 2021-07-0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西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西府征字[2021]第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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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西湖区原包装厂宿舍改造项目建设需要,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南昌市推进旧城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会议精神,拟采取“两个100%”的模式(即被征收人100%同意征收、100%同意交房签约)等规定,决定对以下规划红线图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征收。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房屋征收补偿的有关规定开展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一、征收范围:西湖区原包装厂宿舍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所有房屋(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房屋征收部门:西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三、签约期限:自西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8日(含)止。                       

四、房屋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腾空被征收房屋交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完成搬迁。

五、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六、房屋被征收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南昌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在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决定

附:《西湖区原包装厂宿舍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西湖区人民政府

      0二一年七月六日

西湖区原包厂宿舍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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