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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130--2021-008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1-01-1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就业创业服务常见问题】——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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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赣财金【2020】23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发【2021】2号)

2.政策对象

(1)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 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 [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1年内新招用符合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

(3)小微企业符合上述条件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3.贷款额度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其中300万元以内贷款按国家、省现行政策予以贴息,鼓励各地对 300万元至600万元之间的贷款进行贴息。

3.申请条件

符合政策对象中的人员并有正在经营的项目

4.申请材料

(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保卡(高层次人才、高

技能人才创业项目需提供法人或占股30%以上股东的相关

证书或表彰);

(2)企业营业执照、相关部门颁发有法律效力的经营许可证等;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

(4)与一年内新吸纳安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申请当月或上月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记录和企业上年同期工资发放凭证(按照“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条件申请的小微企业同等执行);

(5)上年度及申请当月或上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当月的资产负债表);

6.办理流程

(1)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小企业凭有关证书(认定证书、工商执照等),向所在地创业担保贷款计机构提出书面申

(2)担保机构对小企业是否符合贷款扶持范围及条件进行审查,对申请贷款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和评估。经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的,由担保机构向银行提供创业担保贷款项目推荐意见。

(3)小企业自身具有反担保措施的,由担保中心向经办银行推荐并提供担保。

(4)小企业凭担保机构的推荐意见,及有关申请贷款资料等,到经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经办银行按有关信贷规定进行审核并发放,并将结果告知申请小企业及担保机构。

(5)符合贷款条件即发放贷款。

7.办理时限

人社部门负责梳理简化贷款审批程序,资格审核和尽职调查 原则上应压缩在10个工作日内, 确需办理反担保、抵押等手续的可适当延长;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手续和资料;同时积极推广依托社会保障卡搭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审核和拨付功能。

8.办理地点(方式)

西湖区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或在申请人经营项目所在地的便民服务中心申请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由银行直接告知放款

10.咨询电话

86260218 86259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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