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赣财金【2020】23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发【2021】2号)
2.政策对象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合法创业的其他自主创业人员,也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各地可根据当地财政情况给予支持。
3.贷款额度
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20万元;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4.申请条件
符合政策对象中的人员并有正在经营的项目
5.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营业执照(相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种、养殖业承包合同);
(3)反担保人身份证或抵、质押物资料(银行承担全部风险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人才创业申请20万元(不含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提供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6.办理流程
(1)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人,向项目所在地的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创业担保机构受理后出具推荐审核意见。
(3)担保机构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贷款扶持范围及条件进行审查,对申请贷款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和评估。经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的,由担保机构向银行提供创业贷款项目推荐意见。
(4)申请人自身具有反担保措施的,由担保中心向经办银行推荐并提供担保;
(5)申请人凭创业担保贷款中心推荐意见,及有关申请贷款资料等,到经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经办银行按有关信贷规定进行审核并发放,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及担保机构。
(6)符合贷款条件即发放贷款。
7.办理时限
人社部门负责梳理简化贷款审批程序,资格审核和尽职调查 原则上应压缩在10个工作日内, 确需办理反担保、抵押等手续的可适当延长;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手续和资料;同时积极推广依托社会保障卡搭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审核和拨付功能。
8.办理地点(方式)
西湖区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或在申请人经营项目所在地的便民服务中心申请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由银行直接告知放款
10.咨询电话
86260218 86259870